1 ) 一豆友总结的达西先生心路历程。超可爱!!
整体来说叔的心路历程就是:
四周都讨厌
四周都讨厌有个眼睛很美的姑娘
四周都讨厌,那个眼睛很美的姑娘好像不喜欢我
她不喜欢我。。。
她讨厌我。。。
我就知道她讨厌我。。。。
不行不行,我看不上他们家的亲戚和出身,但是怎么办我喜欢她
啊啊,她出现了。盯着她
死盯着她
还是盯着她
眼睛离不开她
受不了了跑去表白,虽然她有各种不好但是我还是败给了自己,我,我,我,我那些都忍了,我要娶你!
5555555,她拒绝我讨厌我。。。。
忘记
要忘记
能行的,加油,要忘记
受不了了去游个泳吧
天哪,怎么在自己家院子里都能碰到她!!!!
我。。。我 。。。我。。。
要友好。。。。555,她好像还是讨厌我
还要友好,拉妹妹进来帮我凑近乎。。。55555,她好像还是讨厌我。。。。
帮她
努力的帮她
帮她但是不告诉她
小心翼翼去见她,她好像还是不理我。。。
她好像还是讨厌我。。。
我。。。我。。。。
我豁出去了再问一遍。。。如果你真的还是那么讨厌我那我就死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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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天哪,她终于喜欢我了!!!!!!
乌拉,乌拉,世间真美好,叔终于笑了~~~
2 ) 达西的童话
周末赖在沙发上,一连看了两天的碟——Colin Firth主演的《傲慢与偏见》和《BJ单身日记》
——两部剧集都是我的心头至爱,差不多隔上一段时间就要拿出来重温一遍。台词、剧情、所有的细节尽管都烂熟于心,却始终百看不厌,看至开心处,仍然会笑得花枝乱颤,看到动情时,依旧会泪盈于睫,形如初见。
从小就疯狂喜爱过的两本外国小说,一本是《飘》,一本是《傲慢与偏见》。后来去英国留学,因为看BBC拍摄的95版《傲慢》而迷上了Mr. Darcy的扮演者Colin Firth,就更将对后者的喜爱推向了极致。
“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样的单身汉,每逢新搬到一个地方,四邻八舍虽然完全不了解他的性情如何,见解如何,可是,既然这样的一条真理早已在人们心目中根深蒂固,因此人们总是把他看作自己某一个女儿理所应得的一笔财产。”
“大凡家境不好而又受过相当教育的青年女子,总是把结婚当作一条体面的退路。尽管结婚并不一定会叫人幸福,但总算给她自己安排了一个最可靠的储藏室,日后可以不致挨冻受饥。”
分明是一本具有深远现实意义的世情小说,却偏偏闪耀着风趣诙谐的喜剧色彩
——可能这是本书令我颇为着迷的重要原因之一。我不是那种敢于直面淋漓鲜血和惨淡人生的人,因而,对那些弥漫着浓烈暗黑色彩的批判性作品,会习惯性的退避三舍。
但奥斯汀的作品就特别不同
——她的笔风比较清新,比较明快,比较女性化,无论是之前的《傲慢与偏见》、《理智与情感》,还是后来的《爱玛》……都精致古典的宛如一幅盛产于维多利亚时代的田园风情画,一方绣着小花、缀着蕾丝滚边的雪纺丝帕,粉蜡淡紫,令人爱不释手。
奥斯汀将英式的睿智幽默,不同声色的融合在英伦安逸平静的乡间生活中,把书中几个有限的情节、场景设计在“二寸象牙上”予以细细地雕刻。而书中那些栩栩如生的鲜活人物,就仿佛是我们自身的缩影,看似信手拈来,实则入木三分,配以她简洁的行文,当真是力透纸背。
其实,我对《傲》的女主角丽萃,也一直有种莫名的偏爱。
不过,又有谁会不喜欢呢?不喜欢一个像她这样伶俐活泼、真诚坦率又很有主见,很有自尊心的可爱女孩。
我们之所以会特别偏爱书中或者剧中的某个角色,可能或多或少,都是因为他(她)在一定程度上,折射了我们自身的某一部分性格特质,或是迎合了我们心中的某种人生理想吧?
而我如此的偏爱丽萃,或许也因为我自认同她一样,有性格、有思想,有敏锐的观察力
——虽然,这种自恃聪明、自以为是的想法也时常会无可避免地引致对事物的误解和偏见。
而达西,这个傲慢的男人之所以在两百年后的今天,还依然是现代英国女性眼中梦寐以求的头牌约会对象,在很大程度上都源于英国人对爱情的坚定信仰。
我承认,自己是受浪漫小说荼毒过深的那类人,因而至今还接受不了那种过分务实的婚姻观念
——爱情当然应该是忠贞不渝、矢志不移的,婚姻当然应该是以情感为基石,不然呢?难道真的是为了钱,或是所谓的物质条件?
坦白说,身为贵族的达西风度翩翩,学识广博,地位尊崇,家世显赫,自然无法对乡夫野老的粗鄙无知产生发自内心的认同。再加上他孤傲清高、诚实不阿的性格,似乎愈是在那些虚与委蛇的社交场合,愈是会表现出一种格格不入、难以讨好的傲慢和冷漠。
可是,在人生的更多时候,他却表现出了难能可贵的仁慈与悲悯,胸襟与气度
——他善待佃户,礼遇下人,对妹妹疼爱有加,呵护备至,是这世界上“最仁慈的主人”、“最好的兄长”
——他情操高尚,谦逊低调,被威翰恶意中伤污蔑也不屑反唇争辨,救助丽萃一家反被班纳特太太误解也不肯邀功人前
——他对爱情忠贞不二,矢志不渝,为了丽萃,不惜放低身份,冲破根植于内心的门第观念
——他言行审慎,矜持坚忍,即使是在求婚被拒的痛苦情境下,仍不肯唐突佳人,不忘提醒自身保持一个绅士所应遵循的风度和礼数。
或许在我们身边,多的是像威翰那样八面玲珑的社交王子,左右逢源,人见人爱。然而,对我来说,唯有达西,唯有那个看似傲慢,冷漠伫立在一旁,却独独向丽萃投注着满眼灼热的男人,才是心中的最爱。
是的,我不喜欢傲慢的男人,我只喜欢达西——那个傲慢的、不为美色殷勤所动,不被奉迎谄媚所取悦的达西。
不知不觉,看完了《傲慢》,又看到《BJ》的尾声。
——看到Bridget狼狈不堪、衣衫不整的飞奔伦敦飞雪漫天的午夜街头,只为追回远方那个傲慢而瘦削的高大身影。
Bridget,跑快点,快点,跑得再快一点……
或许,在此后的漫长岁月中,你再也不可能遇到一个人,神情冷漠的穿着他可笑的驯鹿毛衣,傲慢而突兀地出现在你面前。
再也不可能遇到一个人,在见识了你的大象腿、水桶腰,领教了你糟糕的厨艺,品尝了你恐怖的蓝色芹菜汤,目睹了你所有邋里邋遢、傻里傻气、酗酒抽烟的猪扒丑态后,还能温柔而坚定的对你说:“I like you very much. Just as you are!”了…
Really?
Not thinner, not cleverer, not with slightly bigger breasts and a slightly smaller nose?……
——面对这样的一个老姑婆,真不敢相信,这个冷冰冰、石块一样的男人,竟会羞涩地微笑着说,就是喜欢她现在的样子?
在感情上,我是个谨小慎微的人,一直小心翼翼的保护着自己,唯恐踏错一步。
然而这一刻,我也会冲动地想,如果在生命中,真的遇见了这样的Mr.达西,或许,我们都应该去做一些勇敢哪怕疯狂的事。
如果在这个世纪,注定不会再上演这样的浪漫,就请容我沉醉在达西制造的童话里,暂时不要清醒……
3 ) 傲慢与偏见
《傲慢与偏见》一开篇就说: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
作为镇上还算有脸面的人家,乡下小绅贝纳家的舞会是个名副其实的交际场。单身汉和待嫁的小姐们在拥挤的空间里交换着被苏格兰红酒加热过的暧昧眼神,在舞池中被欢快的节奏煮的沸腾。
突然出现的达西和宾利先生,犹如两只鲜艳的孔雀。
他们灼热的目光刺激着每一个女孩兴奋的烧红了脸。
棕栗色头发的伊丽莎白是贝纳家最出众的两个女孩之一,年轻,漂亮,但和她姐姐简的执意和她妹妹丽蒂娅的轻率幼稚不同,她对爱情有着更加独立的 主见。她相信自己对男人的判断。她认为爱情不应由物质简单的决定,至少她不是那种,为了成为某个庄园女主人,便去竭尽全力去讨好男人的女性。
所以,当达西带着那种惯有的贵族表情检阅女生们的时候,我可以预料到会发生些什么。
4 ) 大爱脸叔!
傲慢与偏见是我最喜欢的外国小说,原著中英文看的遍数已经记不清看,电影电视也看过很多个版本,BBC95这一版是我最喜欢的。所有女演员按照现在的标准来看肯定是太丰满了,但从当时的审美来看,无疑是丰满为美,每个演员都洋溢着青春健康的红晕。科林菲斯,脸叔,我无数次的表白你!你简直就是为MR. DARCY而生的!无数次沉溺在你高贵冷峻的眼神里!还能再爱500年!
5 ) 她写给那些倔强不放弃浪漫理想的孩子
It is a truth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 that a single man in possession of a good fortune must be in want of a wife。
这是《傲慢与偏见》的第一句。
我看这本书的时候,高一,十四岁。那个时候害怕情书,害怕被追逐。拒绝男生的托辞都是,我怕会影响学习。现在想来,真是哈哈大笑。而那个时候,我的同桌已经开始在男孩堆里游刃有余地想着怎么折腾他们。我是个晚熟的孩子,我后来才发现。
在《傲慢与偏见》之前,我看过《简爱》和《呼啸山庄》。后两本似乎更像大家之作,但我连一半都看不下去。但我真的很庆幸,我既不喜欢简爱也不喜欢呼啸。《傲慢与偏见》适合一个简单倔强又不放弃浪漫理想的孩子。我是。
伊丽莎白简直就是我希望将来长大以后成为的人,尽管她从来都不是最漂亮的那个。
伊丽莎白的四个姐妹,简是个花瓶,但是她愿意热忱相信,这成就了她最终的美好结局。玛丽和基蒂,花蝴蝶,热衷交际和舞场。还有一个女儿,是个书呆子,惟一的乐趣就是卖弄学问以及表现高雅。这四个人,代表四种不同女人的人生观和婚姻观,当然,至今依然可以对号入座。
而她那个势利聒噪地母亲,很显然,那是个喜剧角色。
关于伊丽莎白。十年了,我还是依然记得那段描写以及那个镜头。
伊丽莎白在泥泞里徒步很久,为了去看生病的姐姐,沾满泥巴的靴子在进门的时候,遭到了贵夫人们的耻笑。她们刻意地对达西说,你看到了吗,她那个样子多狼狈,简直太可笑了。
可是,达西说:她当时的脸庞红红的,真漂亮。噢……他真是最无与伦比的达西先生。
伊丽莎白与达西。
这是两个棋逢对手的人之间的爱情,没有惊险没有浪漫也没有更多的耳鬓厮磨。他们互相观察着,互相揣测着,互相让步着,最终牵手。她以足够的定力和坚持改变了他,他默默无声的欣赏与付出打动了她。
但是最难得的是,这所有所有的一切进退,不是刻意为之的手段,也不是兵法的操练。他们的背景是一段优美的旋律,我更愿意将他们看做两个舞者。进退,克制,旋转,对望,妖娆,优雅。
简·奥斯汀对伊丽莎白这个人物倾注了非常多的热情。我始终觉得,她就是她,那也是她的爱情梦想。在那个年代,她幻想着一种自主的美丽并且优雅的爱情,而她将之诉诸笔端。我对她怀有无比虔诚地感激。
如果我不是伊丽莎白,我也不要成为那四个中的任何一个。 倔强真的是我性格产业最大的支柱。我爱伊丽莎白,十年不变,并且还将继续。
6 ) 重温“湿衬衫”
寒假里重温BBC的电视剧版《傲慢与偏见》。1995年的Colin Firth,不苟言笑、眉心紧锁的达西,在彭伯里旧宅外意外撞见心上人丽萃,刚从湖里浸过的衬衫湿湿地贴在他的身上。这个编剧增加的细节成就了当年倾倒亿万少女和主妇的Mr.湿衬衫。
最近一次看到Colin Firth,是在今年的金球颁奖典礼上,一脸大胡子,多了些许沧桑感,不过一口在滑腻的美国英语里十分出众的英国音,还是清晰地标示着他英伦绅士的身份。十年前的Colin Firth,当然还要青春貌美许多,他饰演的达西,刻意地摆出高傲的姿态,又拙劣地掩饰着内心的深情,让人感觉像个未经人事的纯情少男,异常惹人疼爱。所以,大学那会儿只要一提起Mr.湿衬衫,我的室友丽嘉就会在胸口握紧小拳头,发出花痴般可爱的尖叫,其分贝之高,足以穿透我们脆弱的天花板。
Colin Firth又一次大出风头,是在《BJ单身日记》里。BJ的原作者Helen Fielding本来就是Jane Austen的忠实崇拜者,也极有可能是“湿衬衫”的粉丝,所以她的BJ故事,无论人物还是情节,几乎就是一个现代版的《傲慢与偏见》,其中的大律师Darcy,自然当仁不让还是当年的Mr.湿衬衫。
在关于“湿衬衫”的那些故事里,男女相悦婚丧嫁娶是顶顶重要的大事,而那些美好的时光呀,就这样饮入了映着美酒的红唇里,飘飞在了女士轻灵的裙角上,深藏进了情意绵绵或是暗潮汹涌的闲谈之中。不管你承认不承认,女人的舞台说到底还是很小的,从门厅到厨房的这一点点距离,永不厌倦地上演着女人的事业、女人的政治,让你身不由己,又乐此不疲。
优雅。看完这片又看了一遍原著,真是差不了丝毫。女主太像梅姨了。。
每次撸脸叔的电影后必回顾此剧,然后在结局处笑成傻逼。简直我少女时代的诅咒一般的存在。这根本是绝症,不可能好了。JA怎么能把人情世故写得这么通透圆融却仍旧苏得不行,同时不断嘲讽时代弊端和自己的主角们,又将一切障碍顺利克服还把每个角色都塑造得如此动人(未必完全动人就是了),真乃神作者。
女主全程表情:我就静静地看着你装逼╮(╯▽╰)╭。男主全程表情:恕我直言,在座的各位都是渣渣ಠ_ಠ。
记得之前看单身男人,无数人夸奖Colin Firth的演技,而看完此版傲慢与偏见,我才不得不承认这位演员的优秀。
十年后重看依然感人,六集体量装不下辗转心思,但已几乎复刻原著,足够完美;“你无法相信事情有这样的结尾”盈眶,拨云见雾柳暗花明,在彼此诘问里映照出的自身弱点,在心灵为对方葆有的时分完败;言语或许虚假,而眼神证明一切,凝视是醉人的酒;完满皆因前提——“他是绅士,而我是绅士的女儿。”
Watch this over and over again. It"s pure classic.
【第01集】t8434fb711 【第02集】t8eb55e08e 【第03集】t81c6985f3 【第04集】t84291dd31 【第05集】t85cfc528b 【第06集】t8253f0b96
这是最好的达西,这是最好的伊丽莎白,从此任何别的版本都入不了眼。当达西嘴角带着微笑看着伊丽莎白弹钢琴和巧妙的帮他妹妹解围时,我相信柯林叔是将戏外真实的情感带进了戏里,眼里那浓的化不开的深情足以证明。
傲慢先生不太懂得表达自己,其实是一个绝对的绅士那与生俱来的内敛。偏见小姐自诩目清一切,所以嘴角常牵起意味深长的笑。但无论如何,他们还是很登对。
所有影视版本里最忠实原著的一部
精品,最完美地再现了书中的人物和社会。
完全的就是心目中心心念念了这么多年的Mr Darcy,那风衣,那长靴,那高帽,那身板,还有那眼神……BBC的长度真是细腻又不繁琐的把年轻时想象的画面展示了出来
有多少人是从这里开始掉进bbc古典剧的宝藏里
英国拍这种古典剧真是一绝呢,超级有味道!! Lizzy对Darcy说quite the opposite的时候,我都要跟着幸福死了!! Colin太帅了啊!!!!! 花痴脸。。。Lizzy除了脸大点儿外,其他的都太美好了!! 那个太太聒噪死了,表演过头儿了。。。其他的也都算是完美了呢!!
有那么多版的傲慢与偏见,只有这部的达西和伊丽莎白是我心目中最好的达西先生和伊丽莎白小姐。扮演伊丽莎白的女演员气质特别好,温婉优雅。他们两的互动是真的很甜,达西先生带着笑意望着她的时候,那满满的深情,伊丽莎白也含笑望着他。
这尼玛真心是永远的经典啊!!女人那个时候就是该微胖一点才对,Lizzy的表演很到位,古灵精怪,关键是演出了witty的感觉。Colin就是各种帅啊有木有!!要的就是那个范儿~整体对小说的处理也是灰常不错滴!总之就是各种友爱啊!!!我都不理智了啊有木有!!
什么叫原汁原味~~
也不知道为什么,每次我不开心了,就拿出来这部看,心情会好许多。
达西先生的湿衬衫未免也太迷人了吧
经典 比电影版好看多了